关于财政统发工资业务变更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2-05-22 作者:

通  知
全院教职工:
    从2012年6月1日起财政统发工资业务有所变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.从2012年6月起,财政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改由招商银行津补贴卡扣缴。
    二.2012年开始,降温费和取暖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达指标,由我院自行发放,转入职工西安银行卡里,不再随工资发放。
    特此告知      
西铁院计划财务处
2012-05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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